怎樣成為一個基督徒

怎樣成為一個基督徒Mr. A. G. Hobbs (張耀國先生翻譯)

在耶穌受難,被埋葬,從死裡復活以後,他在升天以前向使徒們頒布了一個大使命:

『所以你們要去、使萬民作我的門徒、奉父子聖靈的名、給他們施洗。

凡我所吩咐你們的、都教訓他們遵守;我就常與你們同在、直到世界的末了』(太28:19-20)。

『他又對他們說、你們往普天下去、傳福音給萬民聽。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。不信的必被定罪』(可16:15-16)。

『又對他們說、照經上所寫的、基督必受害、第三日從死裏復活。

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、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』(路24:46-47)。

請參閱徒1:5,8;2:4,43。

隨後,按照在使徒行傳的記載,使徒們就遵行這全球性和直到末世的大使命。

他們從耶路撒冷起,往各處傳這福音,相信的人隨即悔改並受浸。

藉此,這些人(譯註:相信,接受和服從大使命的人)便獲救恩,從前的罪便得赦了,

更被 神加進基督的教會裡,成為了基督徒。

事實上,“怎樣成為基督徒”的題目是與“獲救和赦罪”相同的。

我們須知赦罪是在於天上之 神的心。

一個囚犯渴望他的刑罰得以赦免,但這件事並不在乎他怎樣想,卻完全是由假釋法院或政府作決定的。

還有,這囚犯不能以他心中的感覺作為他獲假釋的條件,法院傳遞下來的假釋通知纔是有效的憑據。

一個外籍人士是可以通過移民成為美國公民,但是他必要遵照政府所立定的移民法例纔能被轄准。

一個外籍人士不能依靠他的禱告或好行為成為美國公民。

假若他遵守和符合了美國移民法的要求,他也沒有什麼可以誇口的,惟有是美國政府對他之恩。

總之,他必須符合美國移民法的要求。

禱告和好行為不能令一個罪人成為基督徒。

他也不能單靠信心成為基督徒;就如一個外籍人士不能靠相信總統而成為公民。

罪人要服從救主所訂立的律例纔能成為基督徒。

神的恩典和基督的寶血使罪人有蒙恩的機會,但他必須滿足神的要求纔可以得救。

耶穌的救恩是附有條件的。世人必須滿足他所訂立的條件纔可以得救。請參考以下的經文:

『他既得以完全、就為凡順從他的人、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。』(來5:9)

『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、不能都進天國;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、纔能進去。』(太7:21)

神在使徒行傳內,指示了重生得救的方式。書中所記述的每一個信主的過程都是重生得救的例證。

藉著這些記錄和例子,主清楚的使我們知道得救的方式,就是:

一個人當怎樣做纔可以得救。若這些例子寫下了起初的人怎樣成為基督徒,

今天我們也可以依照同一樣的方法成為基督徒。

三千人信主 (徒2:22-41)

第一個例證是記於使徒行傳的第二章。

彼得向一大群眾傳講,基督的生平,死和復活,及他被 神所榮耀和得皇位的事。隨即,彼得作了一個結論:

『故此、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、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、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。

眾人聽見這話、覺得扎心、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、弟兄們、我們當怎樣行。

彼得說、你們各人要悔改、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、叫你們的罪得赦、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。』(徒2:36-38)

彼得告訴他們要做兩件事:就是,悔改和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。

假若彼得沒有提出悔改和浸禮的功用,這些人仍知道這兩個命令的重要性。

但是,聖靈藉著彼得的口表明悔改和浸禮的作用;這更加明顯的指出,

人必須服從悔改和浸禮這兩個命令,纔可以得赦罪之恩。

這兩個命令是赦罪和救恩的基要條件,這些人都明白這一點。

『於是領受他(彼得)話的人、就受了洗.那一天、門徒約添了三千人。』(徒2:41)

洗禮並不是一個外表象徵表現受浸的人已獲救恩,也不是一個榜樣,也非進入某某教會的儀式。

我們要以聖經的話作信仰的標準,絕不可相信人的話。“悔改和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”,是“要使罪得赦”。

悔改是一個思想的改變,是由認識 神的旨意所產生的悔意,

這悔意使悔改的人活出一個新生命的行為(林後7:10; 路15; 太21:28-30)。

以上的例子雖沒有提到“信心”的要求,但從三千人的問題,彼得的對答,和他們的服從,

我們就能知道這三千人已經相信耶穌是 神的兒子。

撒馬利亞人信耶穌的過程(徒8:12)

因受到極大的逼迫,在耶路撒冷的門徒便分散到各處,『腓利下撒瑪利亞城去、宣講基督。』(徒8:5)

『及至他們信了腓利所傳 神國的福音、和耶穌基督的名、連男帶女就受了洗。』(徒8:12)

這些人聽到關於基督的真理,就是他為世人代罪的死,被埋葬和從死裡復活的事實,與及他的命令和應許。

他們就相信和受浸,因此,他們的罪便得赦免,並獲救成為基督徒。

他們受浸是為了使罪得赦,就如使徒行傳第二章所記述三千人信耶穌得救的例證一樣;

神祇採用一個拯救的方法。

西門服從福音的過程(徒8:13)

『西門自己也信了.既受了洗、就常與腓利在一處.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和大異能、就甚驚奇。』(徒8:13)

西門服從福音受浸,就如其他的人一樣;因耶穌說:

『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.不信的必被定罪。』(可16:16)所以,西門因服從主的話得救。

腓利所作的神蹟證明了 神與他同在,和見證了他所傳的是 神的真道。

腓利並不能把施行神蹟的能力給與別人,惟有使徒纔有這能力(徒8:17)。

在那時,新約聖經尚未寫成為一本書,

固此當時的聖徒需要依靠神蹟奇事來帶領他們認識新約的真理,就如腓利和西門一樣。

神蹟的世代早已在新約聖經完成的時刻過去了,

我們今天信仰的唯一指南是那完全的新約經文(約20:30-31﹝譯註:提後3:16-17;羅10:17﹞)。

埃提阿伯人信主 (徒8:26-40)

『腓利就開口從這經上起、對他傳講耶穌。

二人正往前走、到了有水的地方.太監說、看哪、這裏有水、我受洗有甚麼妨礙呢?

腓利說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,他回答說我信耶穌基督是 神的兒子。

於是他吩咐車站住、腓利和太監二人同下水裏去、腓利就給他施洗。

從水裏上來、主的靈把腓利提了去、太監也不再見他了、就歡歡喜喜的走路。』(徒8:35-39)

這記錄非常清楚,閱讀它的都可以很容易明白這例證。

懇請讀者願意接受和跟隨這例證所記載的真理。

請問您有沒有像這人,口裡承認耶穌是 神的兒子呢?

請問您有沒有像這人受浸,全身受浸於水裡呢?

浸禮是一個水的埋葬和復活的過程(羅6:3-4)。

浸禮不是在水面以上施行的。

聖經指出『腓利和太監二人同下水裏去。』灑水禮和潑水禮並不是 神指定的浸禮方式,卻是人所創作的產品。在聖經內,我們找不到一個灑水禮的命令或例子。

假若讀者尚未服從 神指定的浸禮方式,懇請您聽從 神的話。這樣,您便能像這人為得救恩而喜樂。

哥尼流成為基督徒(徒10:34-48,11:4)

哥尼流是個虔誠人、他和全家都敬畏 神、多多賙濟窮人、常常禱告 神,並得眾人的稱讚(徒10:2,22)。

可是,他不是一個基督徒。好道德和虔誠不足以使他成為基督徒或得救。

天使命哥尼流差人邀請西門彼得,好指示他那能使他全家得救的信息(徒11:14)。

他立刻聽從了天使的話。彼得抵達他的家之後,就向他們傳講耶穌,並吩咐他們要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(徒10:48)。

他們隨即服從這信息而成為了基督徒。

這些人是最先信耶穌的外邦人(譯註:非猶太人)。

神為了使猶太人明白,他以同一方法拯救和接納外邦人進入教會,就讓聖靈降臨在這些聽見福音的外邦人身上。

聖靈充滿的作用不是拯救,卻是要為 神接納外邦人作一個見證(徒15:8)。

使徒們都明白這一點(徒11:18)。

廿一年以後,保羅寫出祇有一個洗禮(弗4:5;5:26)。

彼得同時也說,洗禮是水的浸禮(彼前3:20-21)。

所以,基督所命令的洗禮是水的浸禮。

呂底亞服從福音

『有一個賣紫色布疋的婦人、名叫呂底亞、是推雅推喇城的人、素來敬拜 神.

他聽見了、主就開導他的心、叫他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。

他和他一家既領了洗、便求我們說、你們若以為我是真信主的、請到我家裏來住.於是強留我們。』(徒16:14,15)

呂底亞留心的聽保羅所傳的福音。

她聽見了並相信這信息,繼而受浸;藉此得了赦罪,成為基督徒。

這段經文雖然沒有提及悔改和承認基督的要求,但很明顯的,

保羅必指示她要悔改和承認基督纔能有效的受浸,就如他自己在徒17:30和羅10:10所教訓的。

禁卒受浸(徒16:30-43)

『又領他們出來、說、二位先生、我當怎樣行纔可以得救。

他們說、當信主耶穌、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。

他們就把主的道、講給他和他全家的人聽。

當夜、就在那時候、禁卒把他們帶去、洗他們的傷.他和屬乎他的人、立時都受了洗。

於是禁卒領他們上自己家裏去、給他們擺上飯、他和全家、因為信了 神、都很喜樂。』(徒16:30-34)

在保羅和西拉向禁卒傳講福音以前,禁卒問了一個問題:

『我當怎樣行纔可以得救?』顯然的,禁卒尚非基督徒,因信心是由聽見基督的福音而來(羅10:17)。

隨後,他受了指示要相信耶穌,但他不可能相信耶穌──除非首先聽到關於耶穌的事以後。

『他們(保羅和西拉)就把主的道、講給他和他全家的人聽。』(第卅二節)

主的道就是那相信,悔改,口裡承認基督和受浸的大使命(路13:5;太10:32);

主耶穌說:『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.不信的必被定罪。』(可16:16)

禁卒為了領受救恩,替保羅和西拉洗了傷以後,立即受浸。

按主耶穌所說的,禁卒在受浸之前──尚未得救。禁卒受浸乃是為了要領受救恩,

就如使徒行傳二章提到的三千人一樣,受浸是為了使罪得赦(使2:38)。

禁卒在受浸之後便喜樂了(徒16:34)。

哥林多的聖徒

『管會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主.還有許多哥林多人聽了、就相信受洗。』(徒18:8)

保羅在哥林多所傳的福音是:基督為世人的罪受難而死,並被埋葬,三天後卻從死裡復活(林前15:1-4)。

許多哥林多人聽見這福音,就相信和受浸。因此,這些人的罪便得赦,得拯救,和得以成聖稱義(林前6:11;15:2)。

以弗所的信徒(徒19:1-5)

保羅在以弗所遇到十二個單單認識施洗約翰浸禮的人。在公元後卅三年的五旬節以後,約翰的洗禮便告無效。

自此,洗禮是以基督的名義施行的(路24:49;徒2:38)。

保羅指導這些人:約翰洗禮的作用是要預告的基督來臨,並已完成它的使命。

約翰的洗禮已過去了,被大使命的浸禮取代了。

『他們聽見這話、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。』(徒19:5)所以,約翰的洗禮不是奉耶穌的名施行的。

保羅寫信給以弗所信徒提醒他們,他們是在主耶穌內得蒙救贖的(弗1:7)。

一個人是通過信耶穌的心和受浸歸入耶穌基督以內的(加3:26-27)。

保羅信主的經過(徒22:1-16)

在基督向保羅顯現以前,保羅一直極力逼迫教會的信徒。

他遇見復活的基督以後,纔發現自己的錯誤,他並且承認耶穌是主,和詢問主,他當怎樣行。

主耶穌就差遣保羅往大馬色去,說:『在那裏要將所派你作的一切事、告訴你。』(徒22:10;9:6)

亞拿尼亞奉了主的命,往見保羅,並命他說:

『現在你為甚麼耽延呢、起來、求告主的名受洗、洗去你的罪。』(徒22:16)他就起來受浸(徒9:18)。

他的罪是在──受浸之後──纔得赦免的(譯註:請參閱徒22:16)!

請問您願意得救恩嗎?若是願意,請依照聖經內記載保羅和其他信徒獲救的方式而行。

羅馬信徒信主的經過

羅馬書是保羅寫給羅馬信徒的書信。在信內,他提及這些基督徒得赦罪的過程。

他們相信(羅1:8),悔改(6:11),承認基督(10:9-10),並受浸歸入基督歸入他的死(6:3-4),

這樣,他們的罪便得赦(6:17-18)。

依照這方法,他們成為了基督徒,或稱基督教會的份子。

保羅寫信給他們說:『基督的眾教會向你我問安。』(羅16:16)

 

神在使徒行傳內記載信主得救的例證

1.講道聽道2.相信3.悔改4.以口認基督5.受浸6.赦罪得救恩
三千人,徒 2:22-41 悔改, 徒2:38 受浸, 徒2:38,41赦罪,徒2:38,41
撒瑪利亞人,徒 8:12相信, 徒8:12  受浸, 徒8:12  
西門, 徒8:13相信, 徒8:13  受浸, 徒8:13 得救,可16:16
太監,徒8:26-40相信, 徒8:37 承認基督, 徒8:37受浸,徒8:38喜樂, 徒8:39
哥尼流, 徒10:34-48; 11:14   受浸,徒10:48 得救, 徒11:14
呂底亞, 徒16:14,15   受浸,徒16:15 
禁卒, 徒16:25-34 相信, 徒16:31-32悔改,徒16:33 受浸,徒16:33喜樂,徒16:34
哥林多人, 徒18:8相信,徒18:8  受浸, 徒18:8赦罪, 林前6:11,15:2
以弗所人, 徒19:1-7   受浸, 徒19:5得贖, 弗1:7;2:8
保羅, 徒22:1-16;9:1-18  承認基督, 徒22:10受浸, 徒22:16罪被洗去, 徒22:16
羅馬人, 羅馬書相信,羅1:8 悔改,羅6:11承認基督, 羅10:9-10受浸,羅6:3,4赦罪, 羅6:17,18

 

一些我們應注意的事實

以上聖經內許多的例證,並沒有一個提到, 神命罪人作一個禱告,也沒有一個叫罪人要重生的例證,

重生是基督死前曾用的隱喻。在基督從死裡復活以後,他和他的使徒清楚的告訴世人當怎樣行纔能得救。

神絕不偏待人。每一個人都必須按照同一方式去做。聖經內的例證,雖沒有每一次把得救的每一個步驟覆述一遍,然而,每一個例子也提到信的人都受浸。請參考冊內的圖表。

請留意這一點:一個人是在受浸之後纔獲救恩的,和在受浸以後纔喜樂的。

基督把一切服從這救恩方法的人加進他的教會內(徒2:47),他祇建立了一個教會(太16:16;弗1:22-23;4:4;林前12:20)。

另外的一點是:相信的人都立刻受浸,並不延遲。浸禮是罪人信主的關鍵步驟。沒有人可以單單相信主獲救。聖經也沒有提及嬰孩受浸的例子。

任何思想成長的人,都可以按照聖經所記述的方式成為基督徒。

成為基督徒以後,就要單單作基督徒,如新約初期的信徒一樣(徒11:26;彼前4:16)。

請不要參加一個宗派教會,卻要往基督的教會去。我們依照初期新約教會的例證來敬拜 神: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守主的聖餐(徒20:7),祇用以口清唱的詩歌讚美 神(歌3:16),還有禱告,聽道和奉獻。

至死也要對 神忠心於敬拜和事奉,那麼,天國就是您永遠的家(譯註:啟2:10)。

── 完 ─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