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的教会是遵守律法的人!

基督的教会是遵守律法的人!

. 彼得前书2:13-14.

    你们为主的缘故,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.或是在上的君王,或是王所派,罚恶赏善的臣宰.

1. 这些教训非常清楚说,所有基督教会里信耶稣的人都要遵守人的一切制度.

2. 这里还说,"为主的缘故"!   这是说,若有人觉得,这些人的制度不值得顺服,就要为主的缘故顺服!

. 罗马书13:1-2.

   在上有权柄的,人人当顺服他.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.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定的.

   所以抗拒掌权的,就是抗拒神的命.抗拒的必自取刑罚.

1. 我这个在香港长大的人,能明白这经文的英文翻译!所以,没有一位在英文世界里成长受教育的人,能说不知道!

2. "抗拒掌权的,就是抗拒神的命."我只照着抄一次给大家看就行了!

. 敬请不要搞以下这些!

1. 若是我们不冒肉体生命危险,违背地方统治者的制度,去传福音.千百万的人就会灭亡在地域里!

   以下是我要请这种人回答的问题:

  (1) 没有你,神就没有其他人可以差派去向他们传福音?

  (2) 没有你,神就没有办法叫他们得救?人不可这么自以为是!

  (3) 根据我阅读他们所派的宣传筹款海报,我知道,他们所传的"福音"与当日使徒保罗所传的福音不相同!

      请参看使徒行传16:30-34,22:12-16.人就必须知道,当日使徒保罗所传的福音是怎样的!

  (4) 根据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书1:8节所说,他们不但冒肉体生命危险,也冒魂灭亡在地狱的危险!

2. 请不要引用使徒行传4:19节和使徒行传5;29节来反对使徒彼得自己在彼得前书2:13-14节所说的!

  (使徒行传4:19节和5:29节的总意是-->听从神,不听从人!)

   也请不要引用同样的经文来反对使徒保罗在罗马书13;1-2节所说的!

   由于我蒙神的恩待,我可以说,我在这里,愿意为他们辩护!

   请好好研究使徒行传4:19节和5:29节的前后文.并且研究使徒行传2425.特别留意25:19!

   或这你应该研究香港1997年以前的一百年的历史!这样环或者能帮助你明白!

   因为这段时期香港的情况与二千年前犹太地的情况相同!

   正如我常说,因神的恩待,我有亲身的经验!

   我背叛家里的宗教传统.不跟母亲一起去拜菩萨.我去信耶稣.我受亲友的逼迫.

   只是没有逼迫到死.所以英国派来的港督律法不管!

   若是我背叛英国港督的律法,他们会捉拿我去坐牢!谨此声名,我没有被捉拿过!

   若是你还不明白,我这里所写的.我劝你.停止,不要传福音!

. 请不要说,因为世代腐败!

1. 任何人读了圣经而不知道,当日罗马帝国的时代是多么的腐败!请替自己作一件好事-->停止传福音!

2. 对我自己来说,我只需要读使徒行传8:32-33节就知道当日罗马政府的时代是多么的腐败!

   使徒行传8:32-33-->他像羊被牵到宰杀之地.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.他也是这样不开口.

   他卑微的时候,人不按公义审判他.谁能述说他的时代?

   因为他的生命从地上被夺去

  .每一次我读这些经文都会流眼泪!甚是伤心!因为这些经文叫我想起,我小孩子时候没有父亲被人欺负得很惨!

   请各位不要为我哭!要为那些在无知里面就要灭亡的人而哭!

. 结论:

1. 在那么腐败的世代使徒彼得写着说:你们为主的缘故,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.

2. 在那么腐败的世代使徒保罗写着说:在上有权柄的,人人当顺服他.

愿神赐福保守你直到永远!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日讲这篇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