題目經文:馬太福音10:37-39
「愛父母過於愛我的、不配作我的門徒、愛兒女過於愛我的、不配作我的門徒。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、也不配作我的門徒。得著生命的、將要失喪生命.為我失喪生命的、將要得著生命。」
聖經告訴了我們很多關於耶穌基督的事、這些事都可以鼓勵我們立志作他的門徒,比如、他對我們捨身的愛、他向我們啟示了神的真理、他為我們成全了救恩,他使我們能應付目前、面對將來。
我們若立志作耶穌基督的門徒、必要作一個真正的門徒,千萬不要作一個虛假或掛名的門徒。誰是虛假和掛名的門徒?就是那些自稱是耶穌的門徒、卻從他們的行為和生命否定他們信仰的人。
耶穌本身多次提醒跟隨他的人、要作真正的門徒。他在路加福音6:46向跟從他的群眾說:「你們為甚麼稱呼我主阿、主阿、卻不遵我的話行呢。」所以,門徒遵守他的教訓是必然的事。不遵守耶穌教訓的人,就不是他真正的門徒。他在約翰福音 8:31又向跟從他的人說:「…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、就真是我的門徒。」故此、常常遵守耶穌教訓是人作真正門徒的條件。
耶穌基督更在馬太福音7:21-23警告所有跟隨他的人都不要自欺、說:「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、不能都進天國.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、纔能進去。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、主阿、主阿、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、奉你的名趕鬼、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。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、我從來不認識你們、你們這些作惡的人、離開我去罷。」這裡所提及的,都是誠懇的人、他們都自以為是耶穌的門徒;可是、神卻從來沒有承認他們是門徒。這是非常可悲的。我們千萬不要糊塗、卻要好好的學習聖經、並作聽道行道的真正信徒,使我們能被神接納。
人若要作耶穌基督真正的門徒、必須要 (1)有一個作他門徒的心、 (2)盡作門徒的責任、和 (3)完全效忠於主耶穌基督。
I. 門徒的心:
在世上,有很多人跟隨耶穌。但是,許多卻沒有一個門徒的心,也不清楚他的生平、教訓和使命。有些到教堂並不是要學習神的旨意、乃是為了利益的。舉例來說,一個經紀每週到教堂崇拜是為了找顧客,不是為了敬拜神,他絕沒有一個門徒的心。有些人跟隨耶穌是為了社交生活的,他們在家裡覺得悶和無聊,於是便到教會去,期望結交朋友,既可解悶又可得娛樂。這些人的心也是不對的。又有一些人追求耶穌就像拜偶像和拜萻薩一樣,他們以為每週去一去教會、唱一唱詩歌,就可以凡事順利、身體健康、得神的保佑。但是、他們從沒有全心學習和應用耶穌的教訓,也沒有負基督徒應負的責任。怪不得耶穌基督向那些跟從他,卻沒有門徒的心的群眾說:「你們為甚麼稱呼我主阿、主阿、卻不遵我的話行呢。」﹝路加福音6:46﹞
我們若想一想耶穌基督的生平和教訓,就不難知道他到世上來是有特別的目的。這掌管天地的主宰並沒有選擇誕生在皇宮或富有的家內、卻誕生在一個貧苦之家,過著樸素的生活。耶穌基督向一個要求追隨他的人說:「狐狸有洞、天空的飛鳥有窩、人子(就是耶穌)卻沒有枕頭的地方。」(馬太福音8:20)他在這裡表明、他自己會為世人受許多苦難,做他的門徒也是要為他受許多苦難的。
究竟耶穌基督在世上的使命是什麼?在路加福音19:10、耶穌把他到世上來的使命告訴了我們,「人子來、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。」他替我們受難並不是要使我們更富有、也不是要我們得更好娛樂、卻是要拯救我們的靈魂!
主耶穌要我們把神的事放在第一位,不再活在罪中和私慾中,並在神面前做一個聖潔正義的人,也要追求、學習及應用耶穌的教訓。這就是一個耶穌真正門徒必須有的心。在馬太福音 6:33、主耶穌基督勸勉門徒說:「你們要先求他的國、和他的義.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。」這裡的教訓及勉勵是:門徒若把神的事放在第一位,神必定體察和供給我們基本的需要。
II. 盡作門徒的責任:
在馬太福音10:38、耶穌很清楚的讓我們知道、跟隨他的人要盡門徒的責任,“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、也不配作我的門徒。”學習和應用耶穌教訓是門徒的責任。神要門徒跟隨耶穌基督完美的榜樣,在真理上成長。使徒彼得在彼得前書 2:21對基督徒說:「你們蒙召原是為此.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、給你們留下榜樣、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.」其實、“門徒”字面的意思已包括了學習和服從老師教訓的意思。
完成耶穌基督使命也是門徒的責任。耶穌既說他到世上來、“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”,我們作門徒的,就要傳他救靈魂的福音給別人聽。主耶穌升天以前,向使徒們宣告了他的大使命:「…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、都賜給我了。所以你們要去、使萬民作我的門徒、奉父子聖靈的名、給他們施洗.凡我所吩咐你們的、都教訓他們遵守.我就常與你們同在、直到世界的末了。」(馬太福音28:18-20) 在馬可福音16:15-16、他又說:「你們往普天下去、傳福音給萬民聽。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.不信的必被定罪。」這大使命的信息關乎世人的永恆生命:信從救主的可以靈魂得贖、不接受這福音的卻永遠受苦。這是個非常重大的責任、我們要盡力把這福音傳給家人、朋友和別人聽,使他們能進入神的榮耀裡和得享他的恩典。
榮耀神是是門徒另一個的責任。我們在生命裡榮耀神是我們的本分,因神藉著基督的犧牲救贖了我們。就如使徒保羅說:「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 (基督徒是耶穌用他的血和性命所救贖的).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 神。」(林前6:20)
主耶穌又在馬太福音5:13-16告訴我們:「你們是世上的鹽.鹽若失了味、怎能叫他再鹹呢.以後無用、不過丟在外面、被人踐踏了。你們是世上的光.城造在山上、是不能隱藏的。人點燈、不放在斗底下、是放在燈臺上、就照亮一家的人。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、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、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」耶穌在這裡把門徒比擬作“世上的鹽和世上的光”。門徒若沒有以良好的聖徒行為來榮耀神、就失去門徒應有的特性。這“失去特性”的門徒更會被神否認。我們必須要用聖經的標準作生活上和宗教上的指南,使我們良好的聖徒行為能表揚出來。
III. 完全效忠於主耶穌基督:
作耶穌門徒的、也必須完全效忠於主耶穌基督。我們要單單事待他、絕不可讓任何事物取代神在我們生命中的第一地位。這就是馬太福音6:24的意思:「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.不是惡這個愛那個、就是重這個輕那個.你們不能又事奉 神、又事奉瑪門。〔瑪門是財利的意思〕」
效忠神的人在世上最愛的、是神和他的旨意,因主耶穌說:「愛父母過於愛我的、不配作我的門徒、愛兒女過於愛我的、不配作我的門徒。」(馬太福音10:37)事實上、人必須先領會神的愛和先愛神,纔能夠用真正和捨己的愛來愛親友和別人。
無論在任何環境底下,我們必須要效忠神,主耶穌說:「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、不要怕他們.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 (就是神)、正要怕他。」(馬太福音10:28) 在榮耀裡的主耶穌基督曾應許那些誓死也效忠他的人,要賜一個榮耀的生命冠冕給他們 (請參考 啟示錄2:10)。
神預備了一個最快樂、尊貴和榮耀的地方給那些背負耶穌十字架的門徒。我們在世上的時間不多,讓我們好好的把握光蔭,作一個真正為神所承認的基督徒。一個人必須信靠耶穌基督為神的兒子、有悔改歸向神的心、並且口裡認耶穌基督為神的兒子和奉耶穌的名受浸以後,纔能成為一個神所承認的基督徒。那服從了福音成為基督徒的,要常常遵守神的旨意纔能得神的接納。